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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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大地震
[1976年7月28日]
1976年7月28日北京时间03时42分53.8秒,在中国河北省唐山、丰南一带(东经118.2°,北纬39.6°)发生了强度是里氏7.8级(注: 7.8级为大陆官方报道之数字,实际上可能强于8级〈约8.2级〉)的强烈地震,震中烈度XI度,震源深度22公里,地震持续约15秒。有感范围广达14 个省、市、自治区,其中北京市和天津市受到严重波及,地震破坏范围超过3万平方公里。造成242,769人死亡, 7200个家庭全家在地震中死亡,16.4万人重伤,仅唐山市区终身残废的就达1700多人;毁坏公产房屋1479万平方米,倒塌民房530万间,直接经济损失54亿元。
当日07时17分20秒和当日18时45分34.3秒,分别于河北省滦县和天津汉沽发生两次较强烈余震,余震的震级分别为里氏6.2级和里氏7.1级。
唐山地震无明显前震,余震持续时间长,衰减过程起伏大,余震活动历经二十余年未平息,至今仍有4级左右地震发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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